2002年11月10日下午,好友丽打来电话约去转街。见面后,我大谈传奇的好玩,并三说两不说就把她说来想打传奇了。随即,电话雪山?南帝叫他帮丽建个号,名字叫雪山?秋水,角色是女武士。丽在考虑用什么名时几...

2002年11月10日下午,好友丽打来电话约去转街。见面后,我大谈传奇的好玩,并三说两不说就把她说来想打传奇了。随即,电话雪山?南帝叫他帮丽建个号,名字叫雪山?秋水,角色是女武士。丽在考虑用什么名时几乎没作思量,“雪山?秋水”几近脱口而出。至于为什么选打武士一角,可能是受几位朋友建议的影响吧,对于一头雾水的新手,周围朋友的建议通常会被懵里懵懂地照单全收;那时,我们熟悉的朋友中选打武士的人的确不多,女武士则更少。

这晚,又一个通宵,我顽强地冲上了16级。这里,需说明一点的是:因本人单位在那时有每月领一部分工资便可不去上班的政策,故本人长期喝稀饭蹲阴凉处地赋闲在家,时不时写点小文换点干饭钱;于是,得以有无拘无束的时间供任意支配,得以有机会在传奇上淋漓尽致地挥洒热血。

11月11日晚,先在E——时代网吧打。带秋水去沃马森林练级,方向跑反了,笨。卡机。又转到溜溜情网吧打。我们从一个网吧转到另一个网吧,哪里卡机就离开哪里,哪里不卡就在哪里打,一付一切以热血传奇为重、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劳模样子。

因秋水第二天还要上班,故走得较早。而我,决定找一适合我这种级别法师单独练级的地方冲17级。经同一网吧的资深玩家指点,我来到了位于比奇城边一名叫半兽人古墓(俗称骷髅洞)的洞口,并记下了它的坐标。那时,还没有小地图出现在荧屏一角,一切都要靠记坐标来定位。

进到骷髅洞,我开始用小法师的利器——火球术(俗称小火球)杀怪了。7级开始学的《火球术》在16级可以学第三级了,今晚正好边杀怪边练三级火球。不过练不练满都无所谓了,因为升到17级就始用雷电术了。17级对于法师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因为可以在此开练《雷电术》技能。雷电术相比于7级始学的初级火系魔法火球术,是攻击力大幅提高的雷系魔法。魔法师以自身的魔力控制大气的波动,然后产生雷电攻击单个的对手,其使对手失去的血量远比甩出的火球烧去的血量多。想起那天在猪洞二层我就是遭一顶盾(魔法盾)法师用雷电劈到竭血而亡的。

就要学雷电术了。想到这点,杀怪的斗志也愈发昂扬,行动上也更加劳模化,甚至比劳模还劳模。

今晚,经询问网吧的玩家,还学会了组队、看角色的等级、私聊、用坐标确定跑的方向、变换攻击模式、使用地牢逃脱卷等方法。

11月12日,继续在骷髅洞里打。雪山?南帝在带雪山?秋水。现在,身为雪山?一指禅的我已找到了16级冲17级的最佳战场——骷髅洞。

11月13日,今晚争取冲上17级,好学雷电术。

今晚,在骷髅洞里,打了一场让我手发抖、心跳超快、全身打颤、上下牙乱磕的架。

起初,是遭两个穿22级以上衣的一武一道杀了。因为实力太过悬殊,所以还没还手就遭杀了。称不上是打架,根本就没过程,叫遇袭或被杀比较恰当。还记得两个人一个叫疯狂,一个叫狂风。我想那个叫狂风的如果叫狂疯还更对称、恰当点。

遭杀了,就在比奇城的安全区重生,当然包里的药掉了不。只有重新去买,而且还要买到包的最大负重额度,以期在路途漫漫的洞里能打久点。买药买地牢逃脱卷(简称地逃)完毕,又开始往骷髅洞方向跑。在骷髅洞里冲17级的愿望是如此强烈,我已完全置身死于不顾了。如果再遇到那两个疯子,我就按地逃飞遁好了。

遇到那位穿跟我同样蓝色高开叉旗袍(轻盔或中盔)的女角是在进骷髅洞第二层不远的地方。当时,她正在用刀砍一个骷髅,另一骷髅掷斧骷髅正在砍她。见此,我好心好意地就甩出圆古隆冬的小火球去打那个正在砍她的掷斧骷髅。但没想到的是,她转身呼地一下就把一本像书一样的东西扔向了我,我一下就遭打懵了。而且,她还没就此罢休,还一本接一本地把会砸去我不少血的书狂扔过来,我只有边跑边按放有红药的数字键,以补充生命值。后来,稍事调整,我开始自卫还击了:我把只打怪的和平模式转换成了可以连人带怪一起打的全体攻击模式,我朝她甩出了复仇的小火球。

当时的紧张、恐慌、委曲、愤怒、狠毒、嗜血就甭提有多混杂,多强烈了。手抖身颤得厉害(对于从未打过势均力敌之架的人来说也许都会这样吧),还要努力保持镇定,保持正常地、快速地操作。我用左手一边按红、蓝二药所在的数字键以补充生命值和魔法值,一边按F4键甩小火球,同时,还要用右手不停地移动鼠标键头,以指到她打或让自己闪避她扔来的攻击或怪物的攻击。那种激烈、那种刺激就甭提有多大了。幸好我还没有心脏病哦,如果有的话,可能当场就遭弄翻了。

这是一场难分胜负的战斗。在稍微的空隙时间,我点到她人看了一下,是18级,而我,是16.7级,稍微比她低一些,不过因我甩出的小火球要比她扔过来的书能打掉一个人身上更多的血,故她时不时还要用治愈术(在这时我知她的职业是道士了)给她自己补充血(生命值)。也不知为何她当时没有朝我施毒,按她当时的级别,应该是已学道士的《施毒术》了。

我两个就这样难分难解地打了好长一段时间。几次,她都差点被我挂了(杀死),害得她忙不迭地在头上挥舞治愈术以加血,几次,我也差点因没按赢加血的键而命赴黄泉:这些都加大了玩的就是心跳的心跳程度。

不过到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率先撤离,因没有相当于子弹的魔法药了。我从洞口逃到了骷髅洞一层,稍事休息,便按了地逃。

在整个对杀的过程中,我俩一句话都没说,想必两个都是打字不快或打不来字的菜鸟吧。

跑回比奇城,按估计的比例买满了药,便又朝骷髅洞方向跑。如果她还在那里(想必这种可能性已不大了,因为当时她背的药也应该不多了),我们就继续对攻。如果没遇到她,我就继续练级。今晚,一定要冲上17级。

结果,没再在骷髅洞里遇见她;结果,我如愿冲上了17级。

隔日,当我意犹未尽地给一帮玩友讲起这场鏖战的经过时,他们纠正了我把灵魂火符认成了书的错误。我还得到了“她才不会给你扔书咧,你硬是以为你是读书人嗦。”的挪揄。

经过这场鏖战,得到一个血的教训:不要盲目助人,好心完全可能没有好报。

经过这场鏖战,发现打传奇是能训练人的敏捷度、协调度的,起码,使用键盘、鼠标的速度得到了提高。后来我还发现,打传奇使我以往慢腾腾的打字速度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很多时候,我要边打字边作战,打字的速度真地生死攸关。

难忘这场鏖战,难忘小火球。小火球在它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当儿,上演了一出勇敢、顽强的巅峰剧,让人在最后时刻记住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