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1第五章怎么通关?有很多小伙伴们在体验逆转裁判1的通关过程中被难到了,那么具体怎么处理的过关呢?如果想要顺利的推进游戏进度,可以来体验小编带来的攻略,详细介绍了第5章的过关方法。 逆转裁...

逆转裁判1第五章怎么通关?有很多小伙伴们在体验逆转裁判1的通关过程中被难到了,那么具体怎么处理的过关呢?如果想要顺利的推进游戏进度,可以来体验小编带来的攻略,详细介绍了第5章的过关方法。

逆转裁判1第五章怎么通关 逆转裁判1第五章玩法教程一览

逆转裁判1第五章怎么通关?

1、第1天·侦探(第一次侦探)

成歩堂法律事务所

对话(茜):「关于茜」「关于事件」「科学搜查官」「和千寻的关系」

移动:拘留所

拘留所

对话(宝月):「关于事件」「被害者」「关于巴」「和千寻的关系」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移动:检察署·地下停车场

检察署·地下停车场

在右屏中任意部位「调查」后,出现???(罪门)

调查:【左屏幕】掉在地上的钱包

→获得证据:钱包

调查钱包后开始证据的カガク搜查。

→证据「钱包」变更为「多田敷 道夫的ID卡」

以上全部结束后响华登场。

对话(响华):「关于事件」「目击到什么」「关于响华」「检察署」

移动: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响华的「交谈」结束后前往高级检察官办公室,御剑出现。

对话(御剑):「关于事件」「关于御剑」

→「关于事件」结束后「宝月巴」出现。

对话(御剑):「宝月巴」

→获得证据:御剑的小刀

调查:沙发上的奖杯

→获得证据:检察官奖盾

举证:检察官奖盾

以上结束后出现对话「案发当天的情况」。

对话(御剑):「案发当天的情况」

→获得证据:御剑的停车纪录

以上结束后,出现???(原灰)对话。

可以从「检察署·地下停车场」前往「警察署·入口」。

移动:检察署·地下停车场→警察署·入口

警察署·入口

对话(糸锯):「关于事件」「关于搜查」

调查:逮捕君

→获得证据:逮捕君的立牌

举证:多田敷 道夫的ID卡

→对话「多田敷道夫」出现

对话(糸锯):「多田敷道夫」

举证:「御剑的小刀」以及「御剑的停车纪录」

举证:检察官奖盾

→举证后出现「御剑的传闻」

对话(糸锯):「御剑的传闻」

以上结束后

获得证据:介绍信

检察署·地下停车场

获得「介绍信」后,罪门出现,在举证「介绍信」前无法对话。

举证:介绍信

→可以和罪门对话,右屏可以「调查」。证据「介绍信」消失。

对话(罪门):「关于被害人」「关于罪门」

「关于被害人」结束后

→获得证据:多田敷 道夫的解剖纪录

调查:(右屏幕)车左下的手机

(哪里科学了!)总之我们调查看看吧。

选择:调查

→进入手机的详细画面。

调查手机:

旋转后调查手机横向蓝色的部位→调查蓝色按键。

旋转后使用右边和下边的拨号盘。

→获得证据:手机

以上完成后,对话「宝月巴」出现

对话(罪门):「宝月巴」「检察署的气氛」

调查:【右屏幕】车子后备箱中

(调查后发现字条。)

→获得证据:多田敷的字条

以上结束后和茜对话。「手机」的数据更新。

2、第2天·法庭·前篇(第一次 法庭·前篇)

获得证据:地下停车场平面图

询问 ~目击到什么~

【证言者:市之谷响华(响华)】

追问:「我心里其实早就有预感。这样的一天,迟早会来……」「在铁丝网的另一边,我看到主任检察官站在那辆没品味的轿车旁。」

→获得证据:现场照片

举证:「主任检察官的右手还举着一把小刀。」时选「现场照片」

(呜呜呜……我应该怎么办……)

选择:异议!

→证言追加

举证:「本次杀人完全是有预谋的作案!否则怎么会准备橡胶手套呢。」时选「御剑的小刀」

询问 ~阿响的推理~

【证言者:市之谷响华(响华)】

举证:「如果不是这样,那个冷血机器人才不会刺那么多刀!」时选「多田敷 道夫的解剖纪录」

→证言追加

举证:「我将主任检察官的红色围巾看成了血迹……她当时的样子极为可怕。」时选「现场照片」

询问 ~逮捕了被告~

【证言者:市之谷响华(响华)】

追问:「我立刻追了上去,对她宣示嫌疑人应有的权利后,将她逮捕……」

(怎么办呢……要继续追问下去吗……?)

选择:继续追问

追问:「就在我逮捕她的瞬间,从她口中听到了“围巾”这个词!」

(“电话”……难不成,是指那个手机……?)

选择:详细追问

→证言追加

→证据「宝月 巴的手机」的数据更新

举证:「之后她放弃了墙上的电话,改为使用她的手机……我全都看到了!」时选「地下停车场平面图」

证人的“谎言”,那就是……

选择:目击的“地点”

阿响小姐目击到命案发生的地点……就是这个地方!

选择:警卫室

(有没有什么“重要的差异”,由于这个谎言而发生……?)

选择:与现场的距离

(可是……我手上还有反驳的材料吗?)

选择:任意选项

获得证据:被害人的鞋

询问 ~关键证据~

【证言者:市之谷响华(响华)】

追问:「这只鞋子……没有任何矛盾,是最完美的证物!」

(现在是关键时刻。被害人的鞋……有问题吗?)

选择:指出问题

请指出你认为有问题的地方!

指摘:旋转鞋子,指证鞋底的血迹

你说!鞋底的血迹,到底跟什么东西产生矛盾了!

举证:现场照片

并且

举证:「这只鞋子……没有任何矛盾,是最完美的证物!」时选「现场照片」

请指出你认为有问题的地方!

指摘:旋转鞋子,指证鞋底的血迹

这张照片的“问题”……究竟在哪里!

选择:车上的围巾(排气口)

排气管中的布,跟本次命案有关的证据是?

选择:宝月 巴的手机

3、第2天·法庭·后篇(第一次 法庭·后篇)

刀的科学搜查

光标移动到刀握柄的按钮处→调查

获得证据:刀

询问 ~警察署的“内情”~

【证言者:岩徒海慈(岩徒)】

举证:「除非你们能证明小刀跟多田敷小弟弟有关系,那就另当别论了。」时选「多田敷的字条」

→证言变更

追问:「这把小刀是某起案件的证物。从警方的证物保管室被偷走了……」

追问:「警察署里也有位搜查官遭到了杀害。……真是的。可不是件小事啊。」

那,给你些奖励吧。我可以透露一件事给你……你想知道什么?

选择:发现被害人的场所

追问:「不过毕竟跟检察署发生的案子没有关系,所以我不能透露详情。」

→以上完全结束后追加证言

追问:「我是很想帮忙啦。不过我不能告诉你警察署那边的被害人姓名。」

(没办法……只好选择性地询问了)

选择:被害人的ID号码

(警察署的被害人ID号码……“5842189”……)

选择:大概能猜到

你说的“心里有数”……究竟是怎么回事?

举证:多田敷 道夫的ID卡

4、第2天·侦探(第二次 侦探)

检察署·地下停车场

鲁米诺反应:在尸体左侧多次点击屏幕,在血迹周围出现方框时再次点击

(“奇怪的地方”……从科学的角度思考一下吧)

选择:任意选项

获得证据:鲁米诺试剂

响华登场

对话(响华):「今天的法庭」「搜查官‧响华」

举证:现场照片

举证:「刀」以及「多田敷的字条」

以上结束后出现「SL9号事件」

对话(响华):「SL9号事件」「搜查官·罪门」

→获得证据:牛排盒饭

移动:警察署·入口→警察署·警卫室

警察署·警卫室

调查:通往保管室的门

警察署·入口

获得证据「牛排盒饭」,在「警察署·警卫室」中调查通往保管室的门后糸锯出现。

和糸锯对话后,拘留所会出现原灰。

拘留所

对话(原灰):「案发当天的情况」「关于被害人」

对话(原灰):「手上的绷带」

「关于被害人」看完后

举证:多田敷 道夫的ID卡

→对话「犯案的详细经过」出现

对话(原灰):「犯案的详细经过」(变更为「关于被害人」)「被逮捕的理由」

警察署·刑事科

在拘留所和原灰对话「被逮捕的理由」,警察署·刑事科出现岩徒。

对话(岩徒):「关于御剑」「保管室的事件」

交谈「保管室的事件」之后

调查:科长

→获得证据:多田敷的报失单

以上完成后,对话「搜查许可」出现

对话(岩徒):「搜查许可」

警察署·警卫室

调查:通往保管室的门

→从巌徒处获得「搜查许可」时,罪门登场。追加移动场所「证物保管库」。

举证:牛排盒饭

→可以和罪门对话,证据「牛排盒饭」消失。

对话(罪门):「案发当时的警卫室」「关于罪门」「防盗系统」「移送」

对话「防盗系统」后

举证:多田敷 道夫的ID卡

→获得证据:ID卡使用记录

移动:证物保管库

证物保管库

获得证据:证物保管室平面图

对话(糸锯):「1日组长」「关于御剑」「证物保管库」

→获得证据:证物保管库

举证:「多田敷的字条」以及「刀」

→交谈「SL9号事件」出现

对话(糸锯):「SL9号事件」

举证:ID卡使用记录

→追加数据。

调查:【右屏幕】染上血迹的保管库、打开的储物柜

调查:【右屏幕】带绳子的手套

→获得证据:橡胶手套

调查:【右屏幕】凌乱的地面

(又是和“SL9号事件” 有关的证物……)

选择:仔细调查一下

→壶的组合。

壶的组合:

No.5→No.4→No.6→No.1→No.8→No.3→No.2→No.7

→获得证据:站不稳的壶

鲁米诺反应:

法庭纪录→鲁米诺试剂→举证。

鲁米诺反应的场所:

【右屏幕】染上血迹的保管库、地面碎片附近

【左屏幕】露出布片的保管库

(检测血迹后,证据「证物保管室平面图」的详细画面上会有印记)

全部工作结束后糸锯消失。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对话(御剑):「查问委员会」「明天的法庭」

举证:「多田敷的字条」以及「刀」

→交谈「伪造嫌疑」出现

对话(御剑):「伪造嫌疑」

举证:ID卡使用记录

→获得证据:螺丝刀

以上全部完成后,御剑出现「指纹采集工具组」对话。

获得证据:指纹采集工具组

证物保管库

获得「指纹采集工具组」后会自动开始采集指纹。

采集指纹:

选择手指:任意手指均可。出现「采集」键时点击。

洒铝粉:点击到将屏幕几乎染成纯白的程度。

吹散多余的铝粉

手套采集结束,进行下一项检测

选择手指:有鲁米诺反应的手指

比照:糸锯圭介

调查:【左屏幕】保管库

(她的眼神都变了。我有不好的预感……)

选择:检验指纹

检验指纹:

选择手指:食指

比照:罪门恭介

获得证据:罪门的指纹

5、第3天·法庭·前篇(第二次 法庭·前篇)

询问 ~案发当天的状况~

【证言者:原灰进(原灰)】

追问:全部

→「ID卡使用记录」追加数据。

→获得证据:监控录像

询问 ~在现场目击到的人!~

【证言者:原灰进(原灰)】

追问:「既然这个人能打开那个保管库的指纹锁,表示他就是多田敷搜查官!」

(这份监控录像……有没有问题?)

选择:有问题

能指出录像上的人并非被害人的“矛盾”到底在哪里?

选择:17:14:30~31附近多田敷的保管库闪烁的灯

保管库的门没有上锁……请为我们指出“原因”!

选择:17:14:42~43附近多田敷的保管库落下的白色物体

被夹在保管库门缝里面的“绝缘体”……到底是什么?

选择:橡胶手套

询问 ~在现场目击到的人!②~

【证言者:原灰进(原灰)】

举证:「就在事情发生的那个时刻!多田敷搜查官使用了那张卡片」时选「多田敷 道夫的ID卡」以及「多田敷的报失单」

(……我该怎么办!还有路能走吗……?)

选择:任意选项

你心里所想的“证人”……究竟是哪位?

选择:罪门 恭介(33)

获得证据:SL9号事件的资料

6、第3天·法庭·后篇(第二次 法庭·后篇)

询问 ~案发当天的情况~

【证言者:罪门恭介(罪门)】

举证:「我只是个旅人,跟本案毫无关联。……如果没有子弹,我就要走了。」时选「罪门的指纹」

询问 ~染血的手印~

【证言者:罪门恭介(罪门)】

追问:「保管库上面会有我的指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罪门的指纹」的数据更新

追问:「再说,凶手当时戴了手套啊。怎么会跟我有关系呢?」

以上结束后追加证言。

追问:「如果监控摄像头当时拍到了我,就不用像这样争论了……」

里面到底有没有拍到与罪门 恭介有关的“线索”?

选择:指出影像中的“线索”

请为我们指出……证人──罪门 恭介的“踪影”!

选择:17:15:12~13附近罪门的保管库出现的布

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那个保管库是我打开的吗!

举证:证物保管库

案发当时……罪门警官到底在哪里?

选择:被害人的位置(「被」字的位置)

请你为我们指出,证人当时逼不得已打开保管库的“理由”!

选择:17:14:56~57附近染血的外套的血迹部分

询问 ~罪门的自白~

【证言者:罪门恭介(罪门)】

追问:全部

→证言追加

举证:「不可忘记“SL9号事件”……其理由,你应该知道吧?」时选「SL9号事件的资料」

(这上面……是否有什么“矛盾”之处!)

选择:任意选项

平面图中“缺少的部分”……请问到底是什么?

举证:逮捕君的立牌

(“第1次的事件”发生的时间……)

举证:ID卡使用记录

7、第3天·侦探(第三次 侦探)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对话(茜):「SL9号事件」「事件之后」「无法忘记的景象」「现在在意的事情」

拘留所

茜「交谈」结束后,巴出现。

对话(宝月):「今天的法庭」「搜查官·宝月巴」「2年前的搜查」「第一发现者」

警察署·入口

对话(罪门):「2年前的审判」「弟弟‧罪门直斗检察官」「事件带来的创伤」「岩徒与巴」

全部对话结束后罪门消失。

警察署·刑事科

以上结束后前往警察署·刑事科,和科长对话。

移动:警察署长室

警察署长室

获得证据:2年前的照片

对话后自动移动到「警察署·入口」。

可以从「警察署·刑事科」移动到「警察署长室」了。

警察署·刑事科

对话(糸锯):「御剑的危机」「“SL9号事件”」「 青影的犯罪行为」

举证:刀

→对话「凶器」出现

对话(糸锯):「凶器」

→「刀」的数据更新

→获得证据:罪门 直斗的解剖纪录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以上全部完成后,高级检察官办公室中出现御剑。

对话(御剑):「”伪造”的真相」「明天的法庭」「案发当天的情况」

举证:2年前的照片

→对话「检察署奖的由来」出现

对话(御剑):「检察署奖的由来」

→「检察官奖盾」的数据更新

调查:桌下散落的纸片

→获得证据:御剑的辞呈

检察署·地下停车场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中与御剑会面后,响华出现。

对话(响华):「2年前的搜查」「解决事件之后」「传说的搭档」「“受人操纵”」

警察署·刑事科

以上全部结束后,糸锯再次出现。

举证:御剑的辞呈

→获得证据:糸锯刑警的ID卡

警察署长室

证据「糸锯刑警的ID卡」消失。

对话(糸锯):「署长的办公室」「岩徒署长」

调查:有屏幕的桌子

→获得证据:证物清单

调查:右屏幕金库

(7位数的数字。我想想……)

选择:输入数字

输入「7777777」

调查:右屏幕金库内

调查金库内后

举证:站不稳的壶

我好像听懂你的意思了!赶快试试看吧!

选择:将碎片组合

将碎片组合起来。

→证据「站不稳的壶」的数据更新

调查金库内后

举证:指纹采集工具组

检测指纹:

选择手指:中指

比照:宝月 茜(16)

→获得证据:布块

以上完成后岩徒登场,自动前往拘留所。

拘留所

对话(宝月):「保持沉默的理由」

你说我在“害怕”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选择:岩徒 海慈(65)

对话(宝月):「岩徒 海慈」

岩徒署长对那起案件的证物做出不法行为的证据何在!

举证:「站不稳的壶」以及「证物清单」

对话(宝月):「“命令”」「 青影的刀子」

8、最终日·法庭·前篇(第三次 法庭·前篇)

询问 ~2年前的事件~

【证言者:宝月茜(茜)】

追问:「但是那时候看到的景象,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多田敷 道夫……这次的被害人……)

选择:继续打听

辩护人,你对以上证言有什么看法?

选择:追问那幅“画”

→证言追加

举证:「我曾经尝试把当时的事画出来,不过好像已经遗失了呢……」时选「证物清单」

询问 ~小茜的“画”~

【证言者:宝月茜(茜)】

举证:「……不过我可以保证,我的确照实把当时看见的情况画了下来。」时选「罪门 直斗的解剖纪录」

证人所留下的这张“画”……跟解剖纪录的矛盾之处在哪里!

选择:犯人持有的凶器

(……真的有这种可能性吗?)

选择:任意选项

……请各位看好了。这就是“凶器”的真面目!

选择:2年前的照片

询问 ~想起了什么~

【证言者:宝月茜(茜)】

追问:「我知道办公室应该没有逮捕君……可是我真的看到了!」

(那么,小茜看到的到底是什么?)

选择:大概能猜到

宝月 茜看到的“逮捕君”,真面目究竟是什么!

举证:站不稳的壶

(该从哪个“角度”去看这个壶,出示给现场所有人看看吧……!)

仰视血迹的部分。

逆转裁判1第五章怎么通关 逆转裁判1第五章玩法教程一览

在凶手作案的瞬间,证人看到了这个壶……到底会带来什么变化!

选择:任意选项

被害人是否可能为我们留下,“真凶的名字”这个情报……

选择:任意选项

死者遗留下来的“信息”……其实已经在我们手中了。

举证:站不稳的壶

(……一定是“凶手的名字”!)

连接血痕组成「茜」字。

9、最终日·法庭·后篇1(第三次 法庭·后篇1)

获得证据:证据法入门书

(现在就是抓出“真凶”的时候!)

举证:岩徒 海慈(65)

询问 ~“SL9号事件”~

【证言者:岩徒海慈(岩徒)】

举证:「所以事情就很清楚了。“伪造”证据这种事,根本没有我的份啊。」时选「站不稳的壶」或「证物清单」

询问 ~“证物”与“伪造”~

【证言者:岩徒海慈(岩徒)】

追问:「伪造现场对我又没有什么好处。」

→证言变更

追问:「对我又没有好处,我怎么可能协助别人呢?」

(……自我中心的署长,会为了协助某人而做出“伪造”行为吗?)

选择:指出“某人”是谁

……岩徒署长有可能协助“伪造”的人,究竟是谁?

举证:宝月 巴(29)

能证明岩徒署长涉及搜查官命案的关键证据!

举证:ID卡使用记录

能够证明案发当天,被害人和署长,两人曾经见过面的证据!

举证:多田敷的报失单

岩徒署长为了搬运尸体……使用了这种东西!

举证:「御剑的停车纪录」以及「螺丝刀」

(这种关键“证据”……我手里有吗……?)

选择:现在还没办法出示

……我知道了。我要求传唤最后一位证人!

举证:宝月 巴(29)

10、最终日·法庭·后篇2(第三次 法庭·后篇2)

询问 ~岩徒署长与“伪造”~

【证言者:宝月巴(宝月)】

追问:「我看到罪门检察官的尸体后……就开始想办法,并伪造了证据。」

→证言变更

追问:「我把青影那把刀的尖端折断后,塞入伤口,又移动了尸体。」

(虽然我的头脑也很好……不过保险起见,还是问一下?)

选择:为什么要搬动尸体?

→证言追加

举证:「那个壶是案发当时打碎的,因为它的碎片很碍事……」时选「站不稳的壶」

询问 ~壶和血书~

【证言者:宝月巴(宝月)】

举证:在「所以,我只好拿起全部的碎片,快速擦拭上面的血迹。」「幸好每个碎片都比较大,我没有遗漏任何一片。」「“被人看到之前要赶快隐瞒证据”……我满脑子只有这个念头。」任意一处举证「站不稳的壶」

我想,那张照片一定藏在某个地方才对!

选择:证据法入门书→「调查」查看详情

寻找「证据法入门书」的照片

光标移动到「证据法入门书」页面调查。

→获得证据:宝月 巴的照片

(那件指出杀害罪门检察官的 “真凶”的证物……)

选择:无法出示证物

(只要别做出错误的判断…… 一定可以拿下胜利!)

选择:出示证物

能够指出杀害罪门检察官的真凶的“关键证据”是什么!

举证:布块

这片布上的指纹,其主人是……!

举证:宝月 茜(16)

各位看好了……!这就是和布片“矛盾”的证据!

举证:宝月 巴的照片

你曾经刻意想要将“布片”藏匿起来……!

选择:证物并不违法

如果此行为并未“违法”,请出示你的根据!

举证:证据法入门书

(如果只有一个人,肯定没办法发现的“证据”是……)

举证:证物清单

第5话结束。

小编点评: